2016年中山市发放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知
2017-07-12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16年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于即日起发放,请在本市报名并通过考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合格证书。如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持本人和该考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地址: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博览中心内)。

领取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12333、0760-8981708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6日

附注:选择EMS快递服务的考生,请注意查收。咨询电话:11183或1893872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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