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公示
2017-06-23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在琼招收农 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琼教办〔2017〕34号)精神,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我省贫困、民族地区包括陵水、五指山、保亭、琼中、东方、乐东、白沙、昌江、临高等市县及儋州市的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琼海市的会山镇,万宁市礼纪镇的原新梅乡、长丰镇的原牛漏镇以及南桥镇、三更罗镇和北大镇(含禄马乡),屯昌县的南坤镇等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农村区域范围为:“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即除地级市主城区、县级市和县的城关镇居委会、农场场部居委会和场部社区以外的所有区域)”。现将符合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单位:海南省考试局,电话:65852288。

附件:2017年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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