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09年招聘人员简章
2009-03-21来源:昆明市政府网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5年,原位于昆明西郊长坡,现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号,与著名的风景名胜地世博园和金殿公园相毗邻,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省大部分重症精神疾病的临床治疗工作。是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昆明医学院教学医院。现编制床位400张,实际开放800张,职工人数41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7人,包括正高5人,副高29人,中职129人。医院共设置科室40个,其中临床业务科室13个,医技功能科室10个,行政职能科室17个,拥有二个市级重点学科——老年精神病科和精神康复科,一个院级重点学科——妇女儿童精神病科。拥有日本产日立761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雅培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德国产高效液相色谱仪、意大利百胜彩超、日本光电1518K脑电图机、菲利普心电监护仪、多参数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和麻醉机等等设备。目前,“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精神康复专业委员会”,“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云南省精神医学基金组织”、《云南精神医学》杂志编辑部均设在我院。

为充分发挥我院在全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中的优势,尊重患者的人格,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水平,2004年建成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精神病患者康复中心,2007年12月新建医技综合大楼投入使用,新增床位360张,解决了病人住院难、住院条件差的困难。

随着医院业务建设发展的需要及心理卫生服务的需求,我院将扩大规模,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对象:

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计划招聘19人。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应届 社招 学历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老年医学
心血管内科
精神卫生
3 3   硕士 老年医学
心血管内科
精神卫生
年龄30岁以下。
临床医疗 5 5   本科 临床医学 年龄26岁以下,CET四级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医技岗位 4 4   本科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妇科B超 1 1   大专 临床医学 女性,年龄25岁以下
护理岗位 4 4   本科 护 理 年龄26岁以下。
财会岗位 1 1   本科 国际会计 年龄25以下,CET四级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具有社会实践经验及沟通能力,优秀学生干部。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 1 1   本科 公共事业 年龄26岁以下。
合计 19 19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庄,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4月1—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部(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报名咨询电话:5610054

报名所需证件及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推荐表原件。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提供相关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

五、考试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硕士的岗位只进行面试。学历要求为大专及本科岗位的,则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范围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时间:4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会议室(食堂二楼)。

面试时间:4月23、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地点:门诊二楼会议室

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原则:

招聘人员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两次考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面试分数按百分制计算。

考核人选的确定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60分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聘用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标准: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由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昆明市监察局驻昆明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0871—3123306;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3123241。

九、其他事项:

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

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人事网、昆明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档案进入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十、咨询方式:

电话:0871—5610054   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莫亚莉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邮编:650224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200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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