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2017-05-27来源:江南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和《江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初审的基础上,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审核工作已结束,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同时,将审核确定的获得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后,我校将根据在其所在省(区、市)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6月中下旬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公示期:2017年5月27日-6月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监察处或招生就业处反映。监察处联系电话:0510-85913557,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10-85915666。

附件:江南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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