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怀柔区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17-05-24来源: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怀柔区2017年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

地点: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86号)。

二、考生需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查单位留存)。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查单位留存):

1、报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对于京外“985工程”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够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无故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职位的面试资格。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3、考生可根据招考简章上的联系方式与招录单位联系。

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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