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市三角镇第一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须知
2017-05-22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14:00前)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违规处理。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统或单位统一制发的服装、徽章以及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照职位分组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职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职位对应。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问题。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

八、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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