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职业见习生招聘公告
2017-05-19来源:同安区人民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提供见习岗位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招聘的见习人员在本院审判执行部门从事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半年,到期可续期半年。

二、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的应届待就业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业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5、无社保缴纳记录。

6、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三、岗位及待遇

1、见习岗位:8人,性别不限,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

2、见习待遇:按市人社局文件规定执行(1980元/月)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2017年6月2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92-7192808、7192285

报名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可先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tafygz@126.com),待本院初步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具体递交材料时间。

递交材料时请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

报名结束后,本院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人选。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8日

附件:职业见习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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