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盐城市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7-05-18来源: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17年上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7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盐都区2017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5月18 -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接受资格复审。

审核地点:资格复审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各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表。

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如有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请务必提前与招录单位联系确认。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辞职后待业人员,提供辞职证明、未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就业中心出具)、个人未就业承诺书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毕业后从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个人未就业承诺书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1)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截点为2017年3月31日)。(2)报考岗位要求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的,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请考生经常关注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2017年上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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