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招聘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7-05-15来源:南京工程学院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程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i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30日;应届毕业生要求2017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认知和一定高校任职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 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个人简历,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成果等相关内容),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8日。电子邮箱:rsk@njit.edu.cn(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学位+专业)。

四、考核方式

根据各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人事处组织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将收到考核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由人事处牵头组织考核(含能力测试、面试等)。

考核办法:分岗位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公布。

人事处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复审,并报学校审批。

五、公示与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面试合格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信息公告栏公示一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办理进校手续。

学校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实行雇员制管理(编制外人才派遣,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

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18844

联系人:王老师 方老师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17年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

人事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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