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工作人员通知
2017-05-15来源: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洞头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洞头区范围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3.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 (时间计算至2017年5月1日止,其中新录用人员需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服务年限要求。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5月 16 日- 26 日,报名地点:洞头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四楼),联系人:李小明,联系电话:63482359(663637)。报名人员需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接受资格审查。

2.综合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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