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简章
2017-05-13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宿迁仲裁委员会是宿迁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仲裁机构。宿迁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宿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和仲裁事务部。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相关信息如下:

一、招聘人数

1、办案秘书1至2名

二、招聘条件

1、诚实、正直、勤勉、尽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职业道德;

2、仲裁案件办案秘书,要求全日制法学(法律)、经济法、文秘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

3、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4、熟悉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执行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23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照片原件。

3、资格审查

劳务派遣公司对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后,通知入围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四、其他事项

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通过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体检工作,并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市人社局规定的劳务派遣用工指导线金额发放,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报名表投送至:市便民方舟1号楼206室,联系人:任女士,联系方式:18115229288、15358319288,邮箱:954461810@qq.com。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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