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7-05-12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黑龙江省地震局

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黑龙江省地震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 注
纪检监察审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901001201) 116 116111800529 5月19日 上午  
813133010304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hdzjrs@163.com,并同时传真到0451-82645309。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经本人签名,于5月15日24时前传真至0451-82645309。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于5月18日9:00-16:00到黑龙江省地震局417室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黑龙江省地震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24号(火车站乘7路公交车在省人才市场站下车)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5月22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30点在黑龙江省地震局417室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451-82661824(电话)

0451-82645309(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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