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绍兴市定向选调2017年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绍兴市委组织部或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2017年5月11日起到5月19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及受理电话
绍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575—12380;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575—89118028。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