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2017年法学院各专业介绍
2017-04-22来源:山东大学(威海)

法学院

(School of Law)

法学院设有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同时在法学、行政管理两个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法学理论、司法理论、法律方法论、法律逻辑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刑法学、被害人学、刑事政策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行政管理学等十余个专业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并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法律方法论(法解释学、立法学、刑法方法论)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专业教师54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5人。近几年学院承担和完成了国家社科、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等30余项科研项目,出版学术著作6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法律方法论研究已形成特色,并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学院下设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刑事理论与检察实务研究中心、法律方法研究中心、威海卫法律制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民间法研究所、法哲学研究基地、WTO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其中“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山东省“十一五”、“十二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院现有精品、双语等示范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学院近五年一次性就业率均在87%以上,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近三年获得省级奖励10项,全国奖10项,国家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1项。

学院与英国斯旺西大学、班戈大学,美国马歇尔法学院、辛辛那提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韩国朝鲜大学、仁川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可以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学生到海外进行长、短期留学,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

学院网址:

http://fxy.wh.sdu.edu.cn/

咨询电话:

0631-5688334

法学专业(Law)

专业概况:

本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1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4个教学实践基地。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全面发展的实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依托山东大学深厚的文史底蕴和传统办学特色,突出强调本科教学的核心地位,在教学中既注重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也重视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开发,把培养国内最优秀的法学本科生作为专业培养的根本目标。

就业方向:

毕业生能够胜任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教育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与法律职业相关的工作。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行政管理专业(AdministrativeManagement)

专业概况:

本专业隶属于管理学门类中的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是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而设立的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行政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行为科学、行政法学与社会研究方法等学科知识,能够综合运用科学分析手段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的人才。经过多年打造,本专业已经形成了“多学科、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的课程特色。

就业方向:

毕业生能够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文秘工作,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

主要课程:

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学、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务员制度、电子政务、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等。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社会工作专业(SocialWork)

专业概况:

本专业立足国内,面向世界,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建成了在国内领先的社会工作实验室和实习基地,与瑞典、加拿大等国家和我国香港等地区的多所知名大学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在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科研和学生培养方面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塑造关爱他人、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价值观,接受专业的社会工作技能与方法训练,培养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实务等多方面的能力。

就业方向:

毕业生能够胜任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就业援助、矫治帮教、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等领域的社会管理和专业社会服务工作。

主要课程:

社会工作概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政策、社会保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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