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现将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3日。
监督电话:0376-6553365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拨打监督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
2017年4月19日
附件:加分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