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7年初中学业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2017-04-18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一、报考范围、科目

凡报考2017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学生均需参加。每考生须考两科,其中化学为必考科目,各考区从物理、生物中抽选一科为另一考试科目。考生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区、地点参加考试,擅自跨考区或不在规定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二、命题范围、要求

命题范围为理化生各学科涉及的学生分组、协作、课外动手实验。

考试要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时段、地点

5月13日-6月3日。具体时间由考区确定。

实验操作考试设市中、峄城、山亭、台儿庄、薛城和滕州六个考区,考区由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仪器站实施考试。市十五中学、市体校纳入市中考区,市实验学校纳入薛城考区,具体考试地点由各考区确定。

应届生由其毕业学校集体办理、往届生和回原籍考生须个人持报考材料到报考学校所在的考区教育局办理实验操作考试事宜。

四、成绩认定

2017年实验操作考试列为高中段招生考查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50分,两科共计100分。考生成绩折算为A、B、C、D四个等第,总成绩90分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为A;80分(含80分)至90分(不含)记为B;60分(含60分)至80分(不含)记录为C;60分(不含)以下记录等第为D。

确因伤、病、残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于开考前二十日内,持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病证明,经批准后,可予免试,其成绩等第记录为C。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市)根据工作任务,要组建组长1人,高中学校检查员1人,每考点副主考1人(兼副组长)、监考员12人,检录员1人的考试工作小组。各考点要组建主考1人,副主考1人,社会监督员1人,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医疗等考务领导小组,配合考试工作小组共同完成考试工作。社会监督员由考点聘任,主考为办考学校校长。

(二)考场编排

区(市)于5月10日到市仪器站提取本区(市)考生文化考试报名信息库,编排实验操作考试考生信息。考区如使用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应打印考生照片等信息作为存根,考试时进行考生、准考证和存根三对照。

(三)考点验收

考点设在初中学校,考生超过100人的学校原则上应在本校设置考点,各考区对考点的实验设施、仪器装备、药品准备、人员配备、安全保障、监控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认定,达不到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得设置考点。市教育局将于4月中旬对考点进行抽查式认定。各考区于5月12日前,将考点设置、考试小组个数、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表报市仪器站。监考员由考区统一聘任,考务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各考区要对监考、检录人员等统一进行考前培训。考点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医疗等小组,设有领队和考生休息室、茶水供应处,悬挂印有“2017年×考区实验操作考试××考点”的横幅,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作弊考生处理规定,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等。

(四)过程管理与监督

监考员根据评分细则在试卷上简要注明扣分原因,当场赋分并签字。考生了解扣分明细并对成绩无异议后签字确认。检录员录入成绩后,打印成绩检核表一式三份(一份报送市教学仪器站,一份考区存留),由考点副主考与检录员签名后当日张贴公布。若人工填写成绩检核表,考试结束当日要及时录入微机,确保无误。应由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

(五)成绩报送

考区及时对考生成绩归档、密封,将两科原始成绩及汇总成绩以电子表格形式记录并刻盘,连同缺考和作弊考生花名册及情况反馈表盖章后于6月10日前报市教学仪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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