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市2017年度比选镇(街道)工作骨干和团委(团工委)书记公告
2017-04-14来源:慈溪人才网

(第一号)

根据2017年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在近期公开比选一批镇(街道)工作骨干和团委(团工委)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一)镇(街道)工作骨干14名。其中,综治职位2名、社会事业管理职位3名、文化职位2名、经济(招商)职位2名、城建规划职位2名、农技职位1名、水利职位2名。

(二)镇(街道)团委(团工委)书记9名。

二、选拔范围条件

本次选拔面向慈溪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单位)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选拔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同时应符合选拔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 镇(街道)工作骨干

1.综治职位。全市公安系统在编人民警察,从事基层派出所工作满5年以上,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获得优秀等次,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5日至1982年4月5日期间出生)。

2.社会事业管理职位。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现为市属学校、镇(街道)中心小学、初中、成校中层正职以上或镇(街道)片校(完小)副校长以上干部,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3.文化职位。全市教育、文化广电系统在编工作人员,热爱文化体育事业,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获得优秀等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4.经济(招商)职位。全市经济部门在职、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层以上或2016年度市规模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百强企业中层以上在职工作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5.城建规划职位。全市建设规划系统或市内工程建设相关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城建规划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6.农技职位。全市农业系统或市内相关企业在职工作人员,农业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农技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农业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7.水利职位。全市水利系统或市内相关企业在职工作人员,水利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二)镇(街道)团委(团工委)书记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4月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7日9:00至4月27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慈溪人才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三楼交流大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现场报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报考职位选拔数量比例低于3∶1的,按比例核减选拔数量或取消相应职位。职位被取消的,允许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二)初选评价

初选评价采用笔试的形式,按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选拔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5月13日上午。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该职位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对有下列情况的报名人员,按相应标准实行笔试成绩加分,合成笔试总成绩: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加2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加3分;

3.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的,每获得1次加3分,最多加9分;

4.具有党政机关中层(享受中层待遇、股级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经历的,每任满半年加2分;

5.镇(街道)团(工)委书记职位报名人员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加3分,省级以上的加6分,按就高原则,不累计加分。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目标职位选拔数量与面试比选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比选人选(少于规定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比选人选)。

面试比选前,入闱面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

面试比选开始2天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比选而空缺的名额,依次予以递补。面试开始前2天内提出不参加面试比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比选而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初选评价分不带入面试比选环节。

(三)面试比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面试比选人选陈述题,第二部分为主考提问题。面试准备时间8分钟。面试比选人选根据抽签号按顺序到专门的准备室进行8分钟思考准备,随后进入面试考场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面试比选人选陈述5分钟,回答主考提问5分钟(含主考提问时间)。

面试评价采用投票推荐的方式,由评委对面试比选人选表现情况进行投票(评委投推荐票人数一般应为选拔人数的2倍)。

按照目标职位选拔数量1:2(选拔数量在4人以上的为1:1.5)的比例,根据面试比选人选得票数,从多到少确定考察对象,得票数少于评委数1/3的不列入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对象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因票数相等导致入闱考察对象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则对末位票数相等的人选进行再次投票,直至入闱考察对象数量符合规定比例。

面试比选成绩不带入考察任用等环节。

(四)体检

对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的入闱考察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2017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其中孕妇不检查X光、妇科项目)。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入闱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选拔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录用

按照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征求市纪委等部门意见后,根据计划选拔指标和考察情况,拟录用人选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如目标职位无合适人选,可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录用(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拟录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5日。

(二)录用人员实行试岗考绩,试岗期限为一年。人员录用时,其身份为公务员(含参照人员)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动)手续;非上述身份的人员,录用为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三)人员录用后,必须脱离本人开办或任职的企业,不得继续经商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四)录用人员试岗期间享受单位中层副职相关待遇,试岗期满经考核合格,两年内保留中层副职待遇,如所在单位中层职数有空缺,可聘任为中层职务。

(五)新录用的镇(街道)团(工)委书记,采用职务与职级分离的做法,如只符合中层副职任职资格条件的,试岗期间享受单位中层副职待遇,待符合中层正职任职资格条件后,再按规定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六)报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应随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笔试成绩加分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目标职位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明);目标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说明具体从事岗位、工种及职责情况;目标职位有任职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9: 00-5月13日10: 00在慈溪人才网(www.cxhr.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八)联系电话:63938256、63981329。

中共慈溪市委组织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1. 慈溪市2017年度镇(街道)工作骨干和团委(团工委)书记公开比选报名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2.目标职位相关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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