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2012年未就业毕业生的 未就业证明?
2012-06-07来源:易贤网

你好,老师

我是2010年毕业的,我读的大学是在河南,我的报到证需要用人单位出证明后才能领取,但是我有三方协议,上面的用人单位处都是空白的,这个能否作为未就业证明?

回复:你好,报考证可以作为未就业证明,该证的主送单位若为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者该证的主送单位虽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但备注栏里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签章且落款时间晚于“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所对应的日期,这属于改派遣人员,也是未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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