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校单独招生章程
2017-03-27来源: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校

学校全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025

主管部门: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网  址:http://www.hnvist.cn

咨询电话:0731-84396555、84396556

一、 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 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7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 报名及相关事项

1、 报名时间:

3月20日--4月5日

2、 报名方式: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和登录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hneao.cn/ks/按相关提示报名。

3、 信息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的考生,4月7日—9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明正楼106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确认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4月8日—4月9日,根据资格确认顺序确认考试批次。

五、考试科目

①文化考试:(总分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

②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其中:普通高中生、社会考生:综合素质(笔试);

对口考生:实际技能测试。

六、录取原则

(一)按专业大类分配计划录取,如一专业大类录取人数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调剂方案;

(二)优先第一志愿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按考试院的录取原则,从第二志愿的考生中递补;

(三)各专业大类按照普高生(含社会考生)、对口生的实际参考人数分别划线录取,各类别的录取率保持一致。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录机构分离、学校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

七、录取程序

(一)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将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根据湖南省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本年度的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本科院校的自主考试录取;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形式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九、附 则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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