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缴费有关事宜说明
2017-03-24来源:浙江海洋大学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需要收费发票的请在报名系统注明,报到现场发放,若未注明,则不提供发票。

缴费方式:考生于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5日期间,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将报名费汇入我校账户(账户名称:浙江海洋大学,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舟山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3001706260059006666-0005),汇款时请务必留言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末四位。

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汇款凭条(或网上转账截图),以备查询之用,同时将汇款凭条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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