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各考生:
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我区报名参加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提交报名资料并审核通过,并通过全部科目的考生。
二、发放时间
2017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发放地点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国鸿大厦2栋503室。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证书、合格人员登记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合格人员登记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