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于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组织了重分加试,重分加试总分为100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准考证号201701011,加试成绩为89.6;
准考证号201701069,加试成绩为83。
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准考证号201701011的考生入围体检、考核环节。
2、准考证号201701045的考生已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但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思政辅导员岗位,经学校研究决定递补,根据该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递补原则,准考证号201701069的考生递补入围体检、考核环节。
特此公告
嘉兴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