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017-03-04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专 业 学位或学历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年限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原建筑设计) 本科 及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15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1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1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10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8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7年
相近专业 本科 及 以上 工学博士 2年 2015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11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10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9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2007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2006年
其它工科 本科 及 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1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8年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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