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2、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岗位与具体要求
需求岗位 | 名额 | 性质 | 具体条件 |
书记员 | 25 | 劳务派遣 | 1、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优先; |
2、能熟练使用电脑; | |||
3、报名年龄在1984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 |||
4、身体健康,相貌端庄,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 |||
5、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 |||
6、在本院有实习、陪审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 |||
档案管理员 | 2 | 1、大专以上学历,档案专业毕业优先; | |
2、能熟练使用电脑; | |||
3、报名年龄在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 |||
4、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 |||
网络管理员 | 2 | 1、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 |
2、报名年龄在1984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 |||
3、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
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2-28日9: 30-16: 30
2、报名地点:彭州市东升路53-57号(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3、电 话:028-83877711
4、联 系 人:陈经理
5、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电脑打字录入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电脑打字录入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3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法律基础知识》。
面试按照录用各类人员1:2的比例进行,以笔试、打字考试总成绩(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并列分数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3、若有放弃面试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与面试时间地点由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
五、体检
1、面试通过人员须提交个人常规体检报告。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鑫权鑫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通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彭州市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到法院工作。
七、待遇
1、性质:劳务派遣,期限三年。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公司。
3、工资待遇:试用期书记员、档案管理员1 000元/月,网络管理员1 500元/月;试用期满书记员、档案管理员1 100元/月,网络管理员1 600元/月。按规定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4、考核: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的,按实际工作月份给予绩效奖励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