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托普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方案(中职类)
2017-03-02来源:四川托普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80号)文件精神,按照《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技能测试方案。

一、技能测试对象

已经报名参加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中职类考生。

二、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13:00-18:00,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学院考务安排表或准考证。

测试地点:各考生具体测试地点详见学院考务安排表或准考证。

三、技能测试组织形式和时限

专业技能测试分组分批进行,各专业根据自身测试要求确定每组测试的人数(分组人数标准详见各专业技能测试方案),一组测试结束后下一组方可进入考场进行测试。

技能测试的时限详见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四、技能测试分值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值为:200分。

五、测试范围和内容

详见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六、技能测试组织

1、测试考场设置

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和测试要求分组设置专业技能测试考场,每个技能测试考场旁边设置一个候考室。

2、技能测试组人员产生

由3名教师和1名秘书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一个技能测试组,负责一个考场的技能测试工作。

各单独招生专业所在系于3月17日前按每个单独招生专业每个技能测试组推荐3名教师作为技能测试教师候选人、学院人事处提供测试组秘书和工作人员名单,教务处从各系推荐的候选人中随机抽取3人组成专业技能测试组,每个测试组确定1名组长;从人事处提供的秘书、工作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2人作为技能测试现场秘书和工作人员。3月23日通知各技能测试组成员。

各技能测试组组长全面负责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技能测试教师负责考生的技能测试,秘书负责技能测试成绩统计和相关组织,工作人员负责测试现场记录。各专业技能考场的布置工作由技能测试组负责。

所有技能测试组成员3月23日下午必须参加考前培训。

3、技能测试引导组人员产生

由1名教师和2名学生志愿者组成一个技能测试引导组,负责一个考场的技能测试引导工作。

学院人事处提供引导组教师名单,学院学工部提供学生志愿者名单,教务处负责从人事处和学工部提供的名单中确定引导组成员。

引导组教师负责候考室现场的全面协调工作和考生抽签组织工作,一名学生志愿者负责核对学生信息并记载学生技能测试序号,一名学生志愿者负责引领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完后引导离开考场)。

所有引导组成员于3月21日下午必须参加考前培训。

4、技能测试程序

(1)3月25日13:00开始由技能测试引导组教师组织考生按报考专业在指定地点抽签决定技能测试分组及测试顺序,并一一核对信息和记载技能测试分组及序号,由测试组秘书张榜公布并交组长备案。未按时抽签的考生做自动放弃技能测试处理。

(2)考生必须持贴有免冠照片的准考证,按抽签排定的测试顺序,在候考室审核信息,并提前10分钟抽取技能测试题,依次由引导员分组分批地领入考场。

(3)考生需准时参加面试,若迟到3分钟做自动弃权处理。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技能测试现场,技能测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测试现场。

(5)各组考生的技能测试时间按各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确定,详见各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5、技能测试成绩评定

(1)各专业技能测试教师按照《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中职类)评分表》的要求对测试考生进行成绩评定,并签字确认;

(2)各技能测试组秘书负责统计考生成绩,考生的技能测试总成绩为3位技能测试教师评定成绩总和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取整数。技能测试结束后,技能测试组将经组长签字的考生技能测试成绩统计单和评分表原件交考务办公室。

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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