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2017-03-01来源: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为做好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有关工作要求和自身实际,特制定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监督。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平

副组长:沈邦兵、张晓峰、王甫茂、邓廷奎、袁祖洪、周吉林

成 员:李晓强、赵俊峰、王秋林、杨 毅、张万军、赵 勇、李海明、吴全生、李俊泓、文 卫、李柱凯、杨小锋、冉嘉洛、李义林、黄宏芮、贺麟迤

负责统筹单独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办公室

主 任:沈邦兵

副主任:李晓强、赵 勇

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招生就业处。

2、宣传工作组

组 长:沈邦兵

副组长:赵俊峰

负责舆情管控、氛围营造和宣传报道工作。

3、考试工作组

组 长:邓廷奎

副组长:杨 毅

负责准考证的发放工作,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综合测试的命题、制卷,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试卷的保密,安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复核成绩等。

4、招生工作组

组 长:沈邦兵

副组长:赵 勇

负责单独招生方案制定、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和咨询接待工作等。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袁祖洪

副组长:张万军、李海明、王秋林、李义林

负责医疗、财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6、安全保卫组

组 长:张晓峰

副组长:黄宏芮

负责试卷保管和期间保卫工作。

7、纪检监察组

组 长:王甫茂

副组长:贺麟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考试、阅卷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相关保密规定,加强纪检监察力度;严格按招生程序录取考生,坚持招、考分离原则,教职员工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不得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通过高考报名且获得2017年四川省高考资格,取得四川省考生号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级 学院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招生计划 备注
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 特长生类 小计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4100 50 20 有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或羽毛球体育特长的考生,获得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在县级比赛获前三名、市州级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获前五名、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名次并取得证书者,可填报特长生类。计划20名,文、理、中职类均可报考,专业任选,普通高中类特长生不得填报学前教育专业,中职类特长生不得填报小学教育专业。 70 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
计算机应用技术 4100 50 20 70 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
软件技术 4100 35 20 55 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4100 35 20 55  
应用电子技术 4100 35 20 55  
经济管理学院 保险 3700 35 20 55  
电子商务 3700 55 25 80 校企深度合作专业
会计 3700 40 30 70  
旅游管理 3700 40 30 70  
农村金融 3700 35 20 55  
市场营销 3700 35 20 55  
文秘速录 3700 55 25 80 校企深度合作专业
物流管理 3700 35 20 55  
物业管理 3700 35 15 50  
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 3700 100   100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4100 35 20 55  
工程造价 4100 40 30 70  
建设工程监理 4100 35 20 55  
建筑工程技术 4100 40 30 7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500 35 20 55  
园林技术 4100 35 20 55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3700   100 100  
医药卫生学院 老年服务与管理 3700 35 20 55  
艺术学院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4100 35 20 55  
动漫制作技术 4100 35 20 55  
广告设计与制作 4500 40 10 50 仅限美术类考生报考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5200 40 10 50 仅限美术类考生报考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4100 35 20 55  
工业机器人技术 4100 35 20 55  
管道工程技术 4100 35 20 5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100 35 20 55  
汽车营销与服务 3700 35 20 55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4100 50 30 80  
应用化工技术 4100 35 20 55  

共计2130人

注: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

3、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专业的考生可自愿选读德克特项目班,选读德克特项目班的考生须另向企业缴纳培训费8800元/年·生;报考文秘速录和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须另向企业缴纳培训费8000元/年·生。

四、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2月20日9:00—3月14日17:00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avtc.cn)首页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和缴纳130元报名考试费,也可在报名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春晖楼110室)现场网上报名。

参加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分为普通高中类、中职类和特长生类。对口高职类考生参加中职类单独招生报名考试,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也可参加普通高中类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类相同。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普通高中类报名考试,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同时填写专业是否服从调配。有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或羽毛球体育特长的考生,获得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者,在县级比赛获前三名、市州级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获前五名、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名次并取得证书者,可填报特长生类。特长生类考生在报名时,须在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类五个体育类别中选择其一,并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按特长生类(普高)、特长生类(中职)两个报考类别选择其一进行填报。普通高中类特长生不得填报学前教育专业,中职类特长生不得填报小学教育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只招收普通高中类考生,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中职类考生。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两个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非美术类考生不得填报。考生按艺术类(普高)、艺术类(中职)两个报考类别选择其一进行填报。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为准。已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于报名资格审查时向学院递交盖有当地招办鲜章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没有体检表复印件的考生自行在当地招办指定的高考体检医院按照高考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并在学院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体检报告。

(二)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单独招生系统打印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的考生均可参加学院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或者自行体检报告。

4、特长生类考生还须带上运动员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免试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联合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进行免试录取。

六、考试办法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只能参加普通高中类考试;对口类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类的,参加普通高中类考试,报考中职类的,参加中职类考试。

(一)文化考试(总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统一命题,学院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

4、特长生类考生属于普通高中类的,参加普通高中类文化考试;属于中职类的,参加中职类文化考试。

(二)综合测试(总分300分)

1、普通高中类考生通过面试进行综合测试。

2、中职类考生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进行综合测试。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旅游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计算机网络技术、物业管理、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软件技术、保险、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园林技术和学前教育专业参加现场专业技能测试;电子商务、文秘速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管道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和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

3、特长生类考生按其所填体育类别进行现场体育技能测试。

七、考试违纪违规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八、录取

(一)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

(二)根据招生计划,分别按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报考人数的95%(小数点后不计)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控制线(艺术类和特长生类考生分别归入普通高中类或中职类统一划线)。

(三)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情况平衡计划。当普通高中类与中职类中某一类参考人数的95%未达到该类的计划,而另一类中参考人数的95%超过该类的计划时,则将前一类的剩余计划调整到后一类使用。特长生类严格执行计划20名,学前教育专业严格执行计划100名,小学教育专业严格执行计划100名(特长生报考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计划不计入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专业计划100名之内)。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四)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由学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五)退伍军人在控制线上的,优先录取。

(六)按免试录取、优先录取、择优录取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2017年4月4日—4月10日18:00)将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的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均按上考生指纹传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八)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假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对考生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十一、时间安排

(一)2017年2月20日9:00—3月14日17:00前,考生网上报名。

(二)2017年3月16日,将考生报名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三)2017年3月23—24日,考生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后熟悉考场。

(四)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考生在学院参加文化考试。3月25日下午13:00开始考生在学院参加综合测试。

(五)2017年3月31日起,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2017年3月31日—4月1日,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监审处(春晖楼313)复查,逾期不予办理。

(七)2017年4月2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控制线。

(八)2017年4月4日—4月10日18:00,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九)2017年4月12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邮政编码:638000

咨询电话:0826-2256168,2256160(兼传真),2256333

纪检监督电话:0826-2256388

学院网址:http://www.gavtc.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av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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