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晋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补审通知
2017-02-22来源:会计之星

参加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在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本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补审,过时不候,补审期间仍未递交资料将视同本人放弃资格证书,日后不再予以办理。

一、未审查人员

许 婷 王 舵 王 敏 吴耀欣 崔喜凤

张芷源 于晋静 杨 索 郑育芳 杨伟艺

郭娟娟 邵杨莉 燕洁宁 杜轶霞

二、补审时间

2017年2月17日—2月22日(公休日除外)

三、报送地点

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西侧大厅

四、报送材料

1、“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准考证(2015年、2016年,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2011—2016年度继续教育情况(会计之星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地址:http://www.kjzx.cn/Exam/UserAdmin/MarkCertSearchList.aspx)

7、另外再提供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两寸照片1张,照片必须清晰、背景无杂乱。

五、报送地点

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西侧大厅

六、联系电话

0356-2065627 2062627

晋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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