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公示2016年11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告
2017-02-22来源:宜宾学院

根据《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确定刘旭同志为第一批招聘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岗位名称 专业及要求 招聘人数 姓名 性别 所学专业/政治面貌 考号 笔试成绩 笔试折算成绩(40%) 面试成绩 面试折算成绩(60%) 总成绩 排名 备注
专职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中共党员) 9 刘旭 预备党员 2016110631 49.5 19.8 82.2 49.32 69.12 11 递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从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18:00截止,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者,应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具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公告要求取得聘用人员资格,于2017年3月1日到我校人事处报道,并办理后续事宜。

监督电话:0831-3530986(宜宾学院人事处)

0831-3545013(宜宾学院纪委监察处)

特此公告

宜宾学院

2017年2月17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