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兴市南湖区能源监察大队再次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21来源:嘉兴人才网

嘉兴市南湖区能源监察大队系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区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督及指导服务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嘉兴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嘉兴市范围内(含下属县市区)除南湖区外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门类和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目录上的规范名称);

3、年龄要求: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及以上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法:报名者登陆嘉兴南湖人才在线网站(http://www.jxrczx.com),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能源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电子邮件传至16547102@qq.com。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下午4:00。

2、资格审查:2月24日下午5点前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需持《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行政机关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核。初审合格人员,经区经信商务局审核后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减少选调职位。

3、考试:考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考察:考察由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统一组织实施。经考察,如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调岗位的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5、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两年度体检报告等方式,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6、办理转任手续: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转任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拟转任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转任资格,并由用人单位在考察人员中重新确定转任人选。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负责解释。

2、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141室,联系电话:0573-82838013,联系人:张为国。

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17年2月7日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能源监察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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