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办理南宁市高级职称证书通知
2017-02-17来源: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

各有关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将于即日起接受中小学教师、卫生、工程、经济、图书、艺术、文博等系列高级职称证书申办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2月17日—3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址:

(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一楼4、7号窗

(二)业务咨询电话:0771—5668589、5618053

三、领证需知:

(一)领证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请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委托函。

(二)批文自行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职称评审专栏下载。

(三)如通过名单备注有补照片,是因照片不合格,请提供一张小2寸个人彩色清晰证件照(办证用)

南宁市职改办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1、单位委托函模板

2、通过人员名单:

(1)取得2016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取得2016年度南宁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3)取得2016年度南宁市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4)取得2016年度南宁市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5)取得2016年度南宁市艺术、群文、文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6)取得2016年度南宁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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