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文职人员。
二、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农业人员;
3.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
4. 工作经验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6、资质要求: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ECL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岗位说明
主要从事日常事务、信息录入、文稿草拟、档案管理及行政协调等。
四、招聘人数
10人(男女不限)
五、相关待遇
1、薪资待遇:按照普陀区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一经录用,由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派遣制管理,签约期限为两年。
六、联系方式
请应聘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本人相关简历、照片,学历、学位及专业证书复印件。
电子信箱:hhb19710112@163.com
收取简历截止日:2017年2月28日。
谢绝来电来访。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