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招聘常设岗位教师体检结果及考察事项公告
2017-01-22来源: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

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合格人员信息及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人员信息(见附件1)。

二、考察安排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告》的有关要求,招聘单位将于2017年2月16日后与体检合格考生联系,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任,考察合格的报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办理聘任备案手续。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考生在考察工作中应如实申报本人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聘任资格。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月16日后到报考学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考学校通知)领取商调函。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27750517)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7年1月20日

附件:体检合格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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