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市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公示(松山湖)
2017-01-12来源:松山湖网

经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4日止。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松山湖(生态园)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

邮政编码:523125;联系人:张志洪、李茵

联系电话(传真):(0769)21682740、23126007

2、松山湖(生态园)教育局

地址: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楼A3栋208室

联系人:叶妍

联系电话:(0769)22891212

2017年1月6日

附:2016年东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人员通过名单(松山湖)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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