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通知
2017-01-12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湛江市报名点考生: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月6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6年度经济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湛江”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0日至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日休息),到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3楼308室,电话:3119313)送交资料。其中,湛江全科上线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考生姓名
1 张国明
2 杨莹
3 张楠
4 徐庆
5 吴茜
6 高钰
7 蓝帆
8 庞炜玮
9 韩雪
10 余筱晶
11 郭欢
12 彭秋生
13 章欣
14 魏汝振
15 郭秋霞
16 曾建才
17 凌上帝
18 陈文博
19 施坚斌
20 曾惠
21 王超
22 严峰
23 林文健
24 袁远
25 颜廷旺
26 代丽
27 吴云欢
28 郭胜兰
29 陈翱
30 陈旭
31 张楠
32 李盼盼
33 孙冠婷
34 张珂
35 贺玉清
36 揭秋明
37 李清
38 黄海
39 李月婷
40 林超群
41 黄洁
42 莫秋妹
43 李娜
44 胡勇
45 吴忠来
46 赵霞辉
47 吴乔明
48 林文享
49 周姗姗
50 叶宇平
51 黄如玲
52 李振荣
53 谭立宇
54 霍舒
55 蔡华辉
56 王鹏
57 李波
58 谢庭煜
59 方晓霞
60 张文莉
61 吴家田
62 陈思托
63 赖继红
64 罗春海
65 曾晰
66 朱俊松
67 陈宗贵
68 赵春丽
69 李琳
70 李华
71 朱锦帆
72 陈聪
73 谢乃灏
74 刘帅华
75 张鸿杰
76 谢飞云
77 彭晓君
78 黄志梅
79 张艳
80 肖刚
81 谭文缨
82 吴秋勇
83 谢艳丽
84 朱海泛
85 邹玉萍
86 谭广权
87 李恒
88 杨晓江
89 蔡延清
90 潘小荣
91 何景明
92 裴东慧
93 黄江湖
94 黄骏
95 周文敏
96 黄晓声
97 陈祖纹
98 冯晓文
99 曾令治
100 朱程烨
101 房海
102 吴伟智
103 符婕薇
104 杨家富
105 李木华
106 唐昌杰
107 郑秀华
108 阳袁元
109 吴心亮
110 符丽如
111 连玲
112 陈岳龙
113 梁景荣
114 徐海清
115 吴强
116 沈盛森
117 李如
118 邓越
119 秦乐驹
120 吴小翠
121 刘碧霞
122 吴青
123 唐英金
124 梁帅华
125 杨丽茹
126 徐华爵
127 张湛
128 高影
129 谢畅聪
130 钟春蕊
131 刘小专
132 王桂芳
133 刘恬恬
134 庞志斌
135 李卫
136 凌小妹
137 潘文清
138 王思婷
139 罗景凤
140 许瑛柱
141 蒲佳
142 吴宇霆
143 韩维清
144 彭倩
145 陈小冰
146 刘凤丽
147 陈如娟
148 徐美君
149 付晋娟
150 邱瑾
151 陈志标
152 潘冠桥
153 陈微
154 沈艳
155 林俊华
156 莫广贤
157 陈艳彬
158 叶小铭
159 王中敏
160 岳亚丽
161 钟超
162 刘伶俐
163 李劲
164 林晴
165 黄顺梅
166 刘蒙
167 李咏媚
168 王思媛
169 劳继文
170 梁春玲
171 区婉霞
172 郑焕
173 刘木玉
174 林伟斌
175 林声淋
176 谭玉雄
177 陈庆梅
178 李平
179 徐春艳
180 孔思明
181 于宗坤
182 孙先巧
183 肖猷平
184 黄伟娟
185 龙兆基
186 郑晓琳
187 庞华红
188 李宏晖
189 黄燕玲
190 金家欣
191 杨蔚蓝
192 樊思华
193 陈影红
194 孙仁强
195 李承霖
196 尹亚洲
197 邓彩芸
198 罗小迪
199 林晓芝
200 谢仕传
201 郑启元
202 邹欣桓
203 金嘉欣
204 罗学雅
205 郝纯
206 梁惠婷
207 蔡慧玲
208 蔡华鹏
209 高相春
210 林羲凯
211 唐国凯
212 李如党
213 吴粤豫
214 李钰琳
215 杨柳清
216 陈彪
217 陈堂飞
218 陈玉玲
219 何成恺
220 黄春艳
221 杨正洁
222 麦家宜
223 黄中宇
224 袁菁
225 刘思延
226 关惠元
227 王小玲
228 温思停
229 何石燕
230 陈敏
231 陈薇如
232 李清娇
233 陈春娣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附件:

1.考生报考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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