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临清市2016年评审通过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通知
2017-01-11来源: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清市图书群文文博档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16年度评审通过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呈报单位:

临清市图书群文文博档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呈报单位申报的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以下申报人员已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3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2017年1月20日以前,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异议期报告的形式报我单位,以便正式公布。

联系电话:7121725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2016年度评审通过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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