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一)
2017-01-09来源: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及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其中,在江苏和山东两省设有校考。

1.江苏省生源考生: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2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师范)、美术学、摄影等9个专业使用江苏省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校考成绩。

2.山东省生源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体育舞蹈)等6个专业使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校考成绩。

3.其他省(市)采用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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