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招聘社区专项雇员公告
2017-01-06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网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项雇员(为街道非编人员身份),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的职位为社区专项雇员,共1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广东省内户籍;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熟练操作电脑;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提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至2017月1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420室,联系人:张小姐,电话:83922109。

(四)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聘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如报名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应招聘人数3倍,进行再次公开报名。如再次公开报名仍未达到比例,则减少录用人数。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具体笔试开考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街道网站公布为准(http://www.shiwan.gov.cn/);

2、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将于街道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自行查阅,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考试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现场。

五、体检和考核

(一)考生的综合成绩于街道网站公布,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街道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入围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聘用和待遇

(一)街道择优确定聘用,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待遇: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的职工休假。首年年薪约5万,以后随工作年限增加相应增长。

石湾镇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附件:石湾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