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解读
2017-01-03来源:易贤网

一、湖南省考关于基层工作经历有何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定义

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注: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6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对于社会人员(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来说,在政审的时候,必须提供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方法有很多种,优先推荐的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有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当然必须要有单位签章。中间更换单位,工作经历可以累计的,还需要提供多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或书面证明。社会人员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书及盖章。有些农村工作经历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考生,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

二、关于基层工作经历认知误区:

1.只有在事业单位或者国企工作才算是基层工作经历。

这是很多考生都会陷入的误区,并且因此断定自己的工作经历不属于基层工作经历,从而认为自己不能报考面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湖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在民营企业、社区组织等工作都属于基层工作经历,考生只要取得相关证明并且时长满足职位的年限要求,即可报考。

2.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必须要连续从事一项基层工作两年以上。

湖南公务员考试政策规定,自基层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层工作结束月,每满12个月累加为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个整月计算)。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3.误认为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兼职或社会实践属于基层工作经历。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4.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相关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先报一下再说。

报考面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合格证明材料或不符合相关年限要求,考生无法通过资格复审,自然也无法进入后续的面试,因此考生一定要确保符合相关要求,且在资格复审时能够取得相关证明。如果考生不能确定是否符合,可在报名期间咨询相关公务员招考部门。

以上就是湖南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介绍的湖南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相关事项了,希望看过此文的考生能正确理解基层工作经历的概念,以免在报考时陷入误区,耽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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