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2016-12-30来源:吉林师范大学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 [2016] 11号)文件规定,我校2017年面向吉林省招收具有应届毕业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生。

一、招生对象:具有应届毕业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高职高专学生。

二、选拔方式:由吉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三、学制模式:实施“3+2专升本”教育模式,即3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习的基础上,经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被录取到我校后,再接受2年本科教育。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汉语言文学专业,具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根据“专升本”的总体选拔比例确定。

五、报考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20日。

2.报名方式:登录http://www.jilinjobs.cn:9000/网站报名,

报名相关事宜咨询考生所在专科院校老师。

3.考试科目:外语(100分),专业综合(200分)(现代文学,古代汉语与写作两门专业课各占100分)。

4.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外语考试:上午09:00—10:30

专业综合:下午14:00—16:00

六、学费:按照学校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标准收取。

七、毕业:完成“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者,同时在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的起止时间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毕业条件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八、其他:其他详细的报考信息请考生咨询所在专科院校老师。

吉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434-3294661。

吉林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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