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 汽车维修 | ||
岗位类别 | 技术岗 | 岗位类别 | 三级 |
岗位职责 | 1、负责车辆安全检查和车辆维修; 2、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 3、协助车队安全员、各班班长每月一次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
工作标准 | 1、遵守上级及本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3、接受任务要问清基本情况,做好记录,做到准确无误; 4、值班或不值班都要随叫随到,有急事离开必须向经理或班长说明情况; 5、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 ||
聘用条件 | 1、具有汽车修理等级证书; 2、有5年以上维修经历; 3、能胜任多种车型底盘、电器、空调的维修保养能力; 4、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良好; 5、无患有妨碍安全维修的疾病,身体健康良好;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7、符合《广东海洋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事[2009]43号)的其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