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莱芜市公益性岗位续签合同人员公示
2016-12-17来源: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3日上岗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截止2016年12月22日,劳动合同已到期。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6〕27号)文件规定,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人员,可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年龄计算至2016年12月22日。

现对符合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1 刘桂莲 女
2 高荣玉 女
3 许庆花 女
4 李桂花 女
5 吴茂芹 女
6 赵美莲 女
7 邵福荣 女
8 亓惠兰 女
9 薛芹 女
10 吴立红 女
11 亓圣红 女
12 罗玲 女
13 辛翠芳 女
14 时宪荣 女
15 李新美 女
16 李新玲 女
17 李新梅 女
18 李明菊 女
19 李芳 女
20 徐丽霞 女
21 范秀娥 女
22 马德慧 女
23 王秀丽 女
24 朱传凤 女
25 吕永梅 女
26 宋青 女
27 李淑英 女
28 李绪春 女
29 宋英 女
30 何如敏 女
31 耿芹 女
32 陈丽 女
33 朱慧玉 女
34 亓秋霞 女
35 李冬芹 女
36 陈桂美 女
37 毕泗红 女
38 亓翠红 女
39 管冉玲 女
40 刘海云 女
41 耿翠美 女
42 王玲 女
43 郝成红 女
44 李磊 女
45 刘长青 女
46 吕桂坤 女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5日-21日,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6215649。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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