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侨大学招聘财务处和化工学院工作人员拟聘人选公示
2016-12-10来源:华侨大学

根据《华侨大学财务处招聘工作人员启事》和《华侨大学化工学院招聘实验员启事》,经应聘者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综合考核,现将招聘情况和拟聘人选公示如下:

1.财务处工作人员

曾志(递补:刘丽香)

2.化工学院实验员

因无合适人选,岗位暂时空缺。

如遇拟聘人选放弃,由递补人选替补。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以各种形式向华侨大学人事处(电话:0595-22693889)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595-22693678)反映。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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