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的公告
2012-04-25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报考纳溪区乡镇机关文秘职位(1040203)的第2名放弃录用资格,现将依次等额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1人)

纳溪区乡镇机关文秘职位(1040203)考试总成绩排名第4名的王霞(准考证号1103004052707)。

二、注意事项

1、请于4月26日上午8:30前按时到纳溪区考试中心(纳溪区政府大院三楼310室)报到,统一体检。

2、参检考生应按《公告》要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3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5、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2小时须空腹。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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