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自主教师招聘报名复审方式
2016-11-29来源:易贤网

报名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016年嘉兴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赴浙江师范大学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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