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集美区杏林街道环卫站清扫保洁人员招聘简章
2016-11-22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根据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女性49周岁以下,男性59周岁以下,有意从事环卫工作,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具有集美区户籍人员(同等情况下,低保户、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

二、工资及待遇:按集建环字[2016]15号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执行:基本工资、加班补贴(每月不超过4天)、早扫补贴、高温补贴(5-9月)、文明奖(按文明单位级别比例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费、环卫工人节慰问、劳保、体检、购买商业意外险、绩效奖。

三、录用办法: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审核通过,体检正常后,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五、报名地址:杏林街道环卫站。

六、报名要求: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联系人:黄女士,6221353

杏林街道环卫站

2016年11月21日

集美区杏林街道环卫站保洁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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