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016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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