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2012-04-16来源: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根据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的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精神,积极引导各类中等教育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出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600人。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表(各专业计划数会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所属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数
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文史、理工 40
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 40
机电 20
石油工程技术 理工 4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史、理工 10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文史、理工 20
工程造价 文史、理工 30
会计学院 会计电算化 文史、理工 40
财经 10
经济贸易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文史、理工 30
旅游管理 文史、理工 20
报关与国际货运 文史、理工 20
物流管理 文史、理工 30
电子信息与传媒学院 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 文史、理工 20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史、理工 10
计算机 1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史、理工 10
计算机 10
影视动画 文史、理工 15
艺术 5
生物与生态工程学院 园林技术 文史、理工 10
种植 10
生物制药技术 文史、理工 20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史、理工 20
教师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师范类) 文史、理工 40
学前教育 幼教 10
初等教育(师范类) 文史、理工 20
音乐表演 艺术 10
英语教育 文史、理工 15
文秘 文史、理工 15
合计   600

注:科类是文史、理工和艺术的,招收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其它的招收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艺术类中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省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方可报考。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 如果还没有进行高考报名,请于4月19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教育局)进行报名。

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艺术类考生可报考相应的艺术类专业,也可报考普通文理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

3、音乐表演专业要求有一定的音乐表演基础,影视动画专业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要求有一定的专业特长。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1日至19日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网址:http://zs.dyxy.net/jsp/dyzs/alone_enrol.jsp 。

(二)报名方式

2012年单独招生实行招生院校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zs.dyxy.net,考生登陆院校网站查询并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1237开头)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下载并填写《东营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名表于4月26日现场信息确认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如果考生上网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到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图书楼105室)报名,或者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546-8060069,8060559,8060063,8060655,8060011)。

(三)报名资格审查

合格考生信息4月20日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院校组织的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22日—24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因重复报考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信息确认、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于4月26日17点前到我院图书楼105室进行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身份证件、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后领取准考证。报名时提供的相应材料与原件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考试费120元(按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于现场确认时交纳。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考生本人填写的《东营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2012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4、考生交验所有材料后领取准考证。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5、凡在4月26日17点现场确认信息截止时间前尚未到现场交验上述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6、4月26日17点开始考生看考场。

五、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综合知识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

所有需参加综合知识考试的考生使用同一份试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为200分(春季高考类专业的考生只进行职业素养及技能测试,不参加综合知识笔试)。

2、职业素养及技能测试

(1)影视动画专业考生测试内容为素描或构图,测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2)春季高考类考生采用职业素养及技能测试,采取面试形式,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文素养与思想品德、语言表达、仪容仪表、逻辑思维、心理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专业每位考生测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3)报考理工类和文史类专业(不含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考生进行职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形式,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文素养与思想品德、语言表达、仪容仪表、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每位考生测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4)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进行技能测试。其中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测试时间10分钟,测试内容为声乐、舞蹈、器乐、键盘任选一项,分值100分。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测试内容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艺术素养、反应应变等与专业学习相匹配的基本条件和素养。

(二)考试地点及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科类或专业 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
4月27日 上午 8:30--11:00 夏季高考类专业 综合知识 笔试 东营职业学院
上午 8:30开始 春季高考类专业 职业素养及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
下午 13:30--15:30 影视动画专业 素描或构图 技能测试
13:00开始 所有专业(除春季高考类、影视动画、音乐表演、学前教育等专业) 职业素养测试 面试
音乐表演专业 声乐、舞蹈、器乐、键盘任选一项 技能测试
学前教育专业   技能测试

六、考生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七、命题、考试与评分

(一)命题:按《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制定评分细则。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阅卷评分: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先确定统一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院党委会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4月29日—5月3日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六)5月9日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九、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获奖考生于4月19日前到招生院校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考生申请时,需提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加盖所在职业学校公章的证明信。招生院校进行审核后,于5月9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十、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2、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十一、单独招生时间进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11日—4月19日 考生报名
4月20日—4月21日 考生资格审查
4月22—4月24日 公示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4月26日 考生到校确认、缴费、看考场
4月27日 单独招生考试
4月28日 阅卷评分
4月29日 确定预录名单
4月29日—5月3日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9日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5月12日 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57091

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8060063,8060655

联系人:尹老师 郑老师  王老师  齐老师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dyxy.net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紧迫,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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