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毕业生招聘注意事项
2016-11-14来源:易贤网

(一)资格复审。2017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和考核的不作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纳入到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人才津贴政策。人员聘用后且符合下列条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享受人才奖励津贴: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分别发放1.5万元人才津贴。②35岁及以下的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③35岁及以下的211或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卫生计生局研究决定。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2017年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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