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面试公告
2016-11-11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50分。

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还须提交毕业(学位)证(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力的,须提供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证书或提供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高中同等学力证明)、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毕业(学位)证和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在体检考察前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531-58598321;0531-58598330

面试人选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需要递补的,省司法厅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时间、地点

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面试考点设在济南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16年11月7日

附件:2016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面试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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