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人身权:人身权的分类
2016-11-10来源:易贤网

人身权的分类

(1)人格权:自然人具有法律上独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

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2)身份权:自然人因特定身份所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主要包括:荣誉权、监护权、在婚姻家庭中的身份权。

(3)人格权与身份权的主要区别

权利主体范围不同。任何自然人均有人格权;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具有身份权。人格权的主体具有广泛性,身份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权利起止时间不同。人格权产生于出生、终止于死亡,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相同;身份权产生于自然人取得某种身份,终止于身份的丧失。与特定身份的状态有密切关系。

2025公考·省考培训课程试听预约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